公告名稱 | 福州市臺江區五一南路189號民防大樓六至十二層整體招租 |
聯系人 | 劉先生、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聯系電話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掛牌價 | 25.58185萬元/月 |
是否延牌 | 否 |
保證金 | 10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2年12月2日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年12月22日 |
房屋標識 | 計租面積(㎡) | 狀態 | 首年月租金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福州市臺江區五一南路189號民防大樓六至十二層整體 | 5116.37 | 空置 | 25.58185 | 100 |
福州市臺江區五一南路189號民防大樓六至十二層整體招租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標的情況:
房屋標識 | 計租面積(㎡) | 狀態 | 首年月租金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福州市臺江區五一南路189號民防大樓六至十二層整體 | 5116.37 | 空置 | 25.58185 | 100 |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臺江區五一南路189號民防大樓六至十二層,建筑面積合計約為5116.37㎡(其中每層建筑面積均為730.91㎡),本次計租面積5116.37㎡。
提示:
1、租賃標的以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整體出租,實際狀況以看樣為準。若實測面積不足,租金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六至八層的產權持有方為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九至十二層的產權持有方為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經營權使用方為福建福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租賃標的由福建福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與承租方簽署合同、收取租金,并履行相關合同義務。
二、用途、裝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賃保證金以及有關稅費規定
1、租賃用途:教育、教育培訓酒店。
2、租賃期限: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34年8月21日止,具體起始時間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裝修免租期:2個月。
4、履約保證金:3個月的首年月租金,于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付清。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個月為一期支付一次租金,首期租金(即首年前三個月租金)應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之后,承租方應于每期起始前五個工作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6、租金遞增方式: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在上年基礎上遞增3%。
7、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3年以上且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以上(以有效的營業執照上記載的為準)的企業法人。
2、競租人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與福建省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權屬單位存在法律糾紛的不得參與競租;與福建福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履約過程中有違約行為的不得參與競租。
4、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四、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租賃標的的現有裝修狀況,以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整體出租。競租人須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租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2、承租方對租賃房屋的裝修和使用須按福州市相關規范進行,并且符合消防等相應規范,自行向政府各相關部門申請辦理與自身經營有關的所有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手續、驗收許可、環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及不能審批的風險和一切損失。
3、承租方應自行判斷并承擔租賃標的存在的問題造成無法通過政府管理部門消防審驗的所有經濟、法律責任,且不得向出租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權利。
4、租賃期內,承租方應服從出租方對租賃場所的統一管理,所開展的經營活動不得超出承租的經營場所范圍,占用室外通道。承租方應訂立人員、消防、安全等管理規定,并負責貫徹執行。承租方應做好防盜工作,妥善保管財產、物品,如遺失被盜概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民事、經濟責任,均由承租方負責,與出租方無關。
5、承租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配備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包括外立面裝飾、安裝管線、廣告牌、燈箱等),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向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后果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6、租賃期內,一樓大堂(電梯廳)及各層電梯廳為民防大廈商業樓層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間,承租方對一樓大堂(電梯廳)及各層電梯廳的使用應接受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不得獨占使用,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安裝廣告牌、不得擅自裝修改造一樓大堂(電梯廳)和各層電梯廳。
7、承租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租賃標的物中各項設備設施,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防止不正常損壞。承租方在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可對租賃標的物內部布局進行設計和裝修(包括改善和增設,下同),所有的設計和裝修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改造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應經出租方審核同意,并報經建設、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承租方進行改造裝修及增添設施、設備前,應將裝修合同及物件清單報出租方備案。消防的設備設施及其改造裝修工程應通過消防等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裝修不得改變房屋基本結構或危及房屋安全,否則承租方應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8、承租方的排污、噪音等環保技術條件應符合國家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同時承擔因環境評估發生的相關費用,若承租方違反有關的環保法規,概由承租方自行協調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由于承租方環保問題引起的處罰,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9、承租方在責任經營期間,應自覺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涉及消防、治安、文化、綠化、衛生(包括轄內公共部位)等方面均應自行負責管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承租方應確保和防護經營場所及設施的防火安全;不得在租賃標的物的經營場所及設施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違禁等危險物品;不得將危險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及設施內,若因上述情況而引起意外及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并由承租方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若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增設安全設施,由承租方負責,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0、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押金。
11、承租方與競租人必須一致,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不得將租賃標的轉租、轉借、轉讓給他人使用。
12、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及通訊費、電視收視費、衛生保潔費,以及消防、環保器材等經營管理的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3、承租方應配備不少于300㎡的場地開展教育培訓業務,且對外標識名稱中需涉及教育或培訓字號。
14、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競價保證金:詳見第一條第1點標的情況。
七、公告期限: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2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經辦聯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八、咨詢電話: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